近日,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视频,称春节期间收到了“山寨”零食大礼包:拆开其中一袋,里面只有几粒零食,有一些甚至是空包装,网友笑评“这是买空气送零食”。笑谈之外,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深思:“山寨”食品背后涉及哪些问题?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?

食品外包装相似

配色、字形以假乱真

春节假期结束不久,广东河源的钟女士拆“山寨”大礼包的视频在网络引发热议。

钟女士介绍,过年礼包当中,一个红色包装的大礼包看起来跟“旺旺”差不多。打开才发现,有一些食品拆开包装袋后里面是空的,有一些包装里只有七八粒零食。钟女士这才发现,自己收到的是一包“山寨”食品。

钟女士:我当时想怎么会这样子?仔细一看发现它不是“旺仔”,是“旺福”,吃起来的口感也不好,就像过期食品。

△某品牌的山寨大礼包

“山寨”食品是指在名称、包装等方面与知名品牌非常相似的产品,如大家经常拿来举例的“康帅傅”方便面、“小白兔”奶糖、“雷碧”饮料、“9个核桃”等。这些品牌通过类似的配色、相似的字形或读音类似的名称混淆视听,很多消费者如果不仔细看,甚至不知道自己买到了“山寨”产品。

四川成都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二中队中队长冯强说,近年来,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“山寨”食品进行过多次检查与打击,“山寨”食品的生产与销售如今有了新的变化。

△某品牌的山寨饼干


“山寨”食品开始网上销售

也流向偏远农村地区

这类“山寨”食品也逐渐向网络销售渠道延伸,或下沉至更偏远的农村地区,出现在大集、庙会等流动摊点上。
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:农村庙会集市是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,具有食品经营主体流动性大、问题食品售卖较多、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弱等特点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一直是我们监管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,也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。

△某品牌的山寨奶糖

近年来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在创新监管机制:例如将农村庙会集市食品安全纳入常态化监管;制作庙会监管示意图;建立庙会监管台账;每逢庙会、大集,安排专人对经营者实行登记等。

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,“山寨”食品多来自黑作坊、“三无”厂家,一旦出现质量问题,消费者维权存在困难。

陈音江:一种情况是,“山寨”食品经营主体本身不具有生产资质,生产这种假冒的“三无”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甚至刑法的有关规定。另一种情况是,“山寨”食品厂家确实是具有合法生产资质的经营主体,只是在外包装上仿冒了别人的标识,更多的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,涉嫌侵犯同类商家的合法利益,同时也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。

网络销售的某饮料包装几乎和另一品牌的包装一模一样
冯强认为,执法人员、经营者、消费者三个主体要共同努力净化市场,保障食品安全。
本文来源: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(ID:cctvnewscenter)综合中国之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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